冷熱沖擊試驗箱所進行的冷熱沖擊試驗簡介
點擊次數:1407 發布時間:2019-09-26
冷熱沖擊試驗箱所進行的冷熱沖擊試驗簡介
冷熱沖擊試驗箱是金屬、塑料、橡膠、電子等材料行業*的測試設備,用于測試材料結構或復合材料,在瞬間下經*溫及極低溫的連續環境下所能忍受的程度得以在短時間內檢測試樣因熱脹冷縮所引起的化學變化或物理傷害。本系統符合冷熱沖擊之可靠度試驗規格。測試樣品置于盤架,由氣壓缸直線驅動蓄熱區或蓄冷區之閥門,以動作需要打開DAMPER,引導冷熱氣流導入測試箱內,而達到快速冷熱沖擊之效果,平衡調溫控制系統(TBHC)+特殊設計送風循環系統,以P.I.D.方式控制S.S.R,使系統之加熱量等于熱損耗量,故能長期穩定的使用。
冷熱沖擊試驗箱的試驗目的:
確定測試產品在周圍大氣溫度急劇變化時的適應性及被破壞性。
試驗條件:
高溫箱:RT-150℃;
低溫箱:RT-(-40℃);
試驗溫度保持時間: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以時間長者為準;
循環次數:針對各個不同行業不同廠家所對應的試驗要求不一樣,按照標準上的試驗方法測試。
恢復:測試產品從冷熱沖擊試驗箱內取出后,應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進行恢復,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
對冷熱沖擊試驗箱的相關要求:
采用高溫箱和低溫箱進行冷熱沖擊試驗,以提供試驗樣品經受周圍空氣溫度急劇發生變化的環境溫度;
高溫區的要求應符合GJB《軍用設備環境試驗方法高溫試驗》的規定要求;
低溫區的要求應符合GJB《軍用設備環境試驗方法低溫試驗》的規定要求;
冷熱沖擊試驗箱提供高溫試驗部分和低溫試驗部分,應分別符合GJB和GJB的規定要求;
試驗箱的容積應保證在試驗樣品放入候補超過試驗溫度保持時間的10%就能使試驗箱(室)溫度達到GJB中規定的試驗條件容差范圍之內。
控制系統:
低溫區、高溫區轉換時間小于等于15s;
溫度恢復時間小于等于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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